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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供销社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

   发布时间: 2021-04-07 10:35   字体:[]

根据《2021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》和《六盘水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<进一步推进六盘水市普法责任制落实的意见>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市供销社单位职责职能,制定本清单。

一、普法目标

(一)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、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,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。

(二)狠抓《2021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》各项目标任务落实,科学谋划市供销社“八五”普法规划,广泛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法治宣传活动。

(三)按照“谁执法谁普法”“谁主管谁普法”“谁服务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要求,向行政执法相对人、民政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、弘扬法治精神、培育法治文化、塑造法治信仰,推动形成全民守法、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
二、普法对象

六盘水市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、社属企业全体人员、服务对象。

三、普法内容

(一)共性普法内容

习近平法治思想,党的十九大以来有关重大决策部署;《宪法》;《民法典》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;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等党内法规;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(二)个性普法内容

《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(试行)》、《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、《反恐怖主义法》、《国家安全法》、《监察法》、《公务员法》、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、《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、《残疾人保障法》、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、《贵州省法治宣传条例》、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、《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》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》、《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》、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<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> 的通知》、《供销合作社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工作实施方案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定。

四、行动计划

(一)落实普法责任

主要内容:科学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,明确任务目标,细化工作要求,报送市法宣办并向社会公布后认真组织实施。

责任单位:合作指导科。

完成时限:2021年一季度。

(二)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

主要内容:以党章、准则、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,通过专题学习、开设宣传专栏等方式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和制度化。

责任单位:办公室(机关党办)、合作指导科。

完成时限:全年。

(三)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

主要内容:开展法治宣传,结合“4.12”法治宣传周、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等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,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民政主题法治宣传活动,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,提高全民法治意识。

责任单位:机关各科室、社属企业管理服务中心。

完成时限:全年。

(四)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

主要内容: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宪法、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;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、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;认真组织开展在线学法及考试,网上学法参考率、合格率均达到95%以上。

责任单位:合作指导科、人事科、办公室。

完成时限:全年。

五、普法实效评估

年终由合作指导科根据普法工作目标,结合各项行动计划完成情况,对机关普法工作实效进行统一评估,形成年度普法工作情况报告,报市法宣办备案。

六、责任领导

市供销社党组成员、理事会副主任赵健

七、责任部门及责任人

责任部门:合作指导科;责任人:陈登相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联络员:合作指导科陈登相;联系电话:0858-8777002;邮箱:495768918 @qq.com。